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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来投票吧!2021年海南社保医保服务十件大事评选活动

来源: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时间:2021-12-31 作者: 浏览量:

2021年以来,海南省社保医保经办系统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活动,落实作风建设工作要求,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推出一批优化服务的亮点举措。

现开展2021年海南省社保医保服务十件大事评选活动,欢迎参加投票,感谢您的参与!活动截止时间2022年1月10日。

(1)“一次申请、全程代办”制度创新荣获三等奖

巩固“一次申请、全程代办”制度创新成果,将适用范围从人才拓展到所有参保人。通过实施打包办、容缺办、协同办、全程代办,压缩办结时限,提升服务效率,解决群众办理社保医保关系转移等待周期漫长、“来回跑”的堵点痛点问题。该项制度荣获2021年海南省改革和制度创新三等奖。

(2)“一体经办、一网通办、全省通办”入选制度创新案例
创建全国唯一的省域社保、医保一体化经办体制,统一机构名称职能、统一业务流程、统一基金管理、统一信息系统、统一风险防控、统一各险种管理、统一服务标准,实施标准化、清单化、普惠化的社保医保公共服务,实行业务电子档案“单套制”管理,建立全国首个社保医保业务融合的省级电子档案馆,依托综合柜员服务平台,实现群众办理业务全省无异地,可以“一门办”“一窗办”“就近办”“家里办”“自助办”“即时办”。职工社保医保服务“一体经办”“一网通办”“全省通办”案例入选海南自由贸易港第十二批5项制度创新案例。

(3)22个社保医保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扎实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对接国家信息平台,打通“肠梗阻”,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清单中涉及社保医保的26个事项中,海南已有22个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4)创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领养老金“一表”制

加强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办理实行承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领养老金“一表制”极简化改革,办理材料从100余页缩减为一张表,办事环节精简了75%,实现业务办理“零材料”“零跑腿”,累计办理养老金申领业务5158笔。

(5)深度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全面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省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229家,提前1年9个月完成国务院关于2022年底前每个市县至少有1家定点医疗机构的任务要求。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5种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完成全国试点首例跨省联网直接结算。我省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率达76%,远超50%的全国平均水平,位列全国第五位。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便捷服务获评省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第二期十大典型案例。

(6)实施“社银双入驻”便民工程

依托遍布市县乡镇(街道)的农信社银行网点,建成279个“社保医保便民服务站”,覆盖全省所有行政区、镇和农场。群众可以在“社保医保便民服务站”就近办理社保待遇资格认证、个人缴费清单查询打印等34项高频业务,全年累计办理99.8万多笔。

(7)18.5万人次获大额医疗费用补助3.24亿元

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在基本医保报销后,符合规定的医疗费,个人支付超过6000元的部分按照75%-90%的比例再进行补助,并通过定点医院联网结算实现“无感报销”。截至12月25日,累计18.5万人次享受大额医疗费用补助3.24亿元。

(8)职业年金投资运营收益情况良好

以获取绝对收益为主,不断完善各项职业年金管理制度,强化职业年金运营的投资监督,做好风险防控,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追求更高的投资收益,自成立以来职业年金运营资产规模达到97.96亿元,累计实现投资收益7.3亿元,累计投资收益率8.89%,超越我省3.25%的业绩基准。

(9)全面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

推出供养亲属抚恤金等8项社保医保业务实行告知承诺制,涉及14种证明材料;积极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同步直接取消12个证明事项涉及的11种证明材料,从制度层面解决困扰企业和群众“要办事先开证明”的问题,让办事群众“少跑腿”或者“零跑腿”。

(10)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防范化解机制

把风险防控摆在突出位置,坚持“防范在前、预警在先”,成立风险防控工作专班,建立风险官制度,制定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聚集社保医保经办安全风险、基金安全风险、廉政安全风险和舆情安全风险,开展社保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整治和社保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月活动,常态开展数据稽核和业务内审等工作,全面排查风险,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筑牢风险防线。

(11)开展行风建设交叉互评

以行风建设为抓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从各市县经办机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评价小组,异地组队、交叉互评,采用暗访、明察和满意度调查三种方式,对全省19个市县经办机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行风建设工作任务情况进行体验式评价打分和综合评定打分,并现场邀请办事企业和群众进行满意度评价打分,共查找整改6类111条问题,推动经办服务提质增效。

(12)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待遇申请认定便捷化改革

2021年9月1日起,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待遇申请认定可以在全省56家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认定时限由1至2个月缩减为10个工作日左右,参保人在病情确认医院实现“一站式”办理。

(13)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既“无感”又“温情”

通过与公安、民政、医院、银行、交通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信息比对等方式,实现“无感认证”。线上提供手机APP等多渠道认证方式,线下推行社区认证、银行窗口认证,方便群众在家或就近办理认证手续。对高龄、重病或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服务,让群众不跑腿即可完成领取社保待遇资格认证。全年比对数据156万条,上门认证了8253名退休职工,为全省12.79万名城乡老人提供人工认证服务。

(14)“出生一件事”线上全流程办理

会同省政务中心、公安、卫健等部门推动实现新生儿“出生一件事”线上全程办理,新生儿父母只需要用“码上办事”APP在线提交申请,即可完成新生儿落地参保和社会保障卡申领等业务。

(15)“领导干部走流程”把脉问诊优服务

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聚焦高频复杂服务事项,围绕企业和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采取暗访与明察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模拟体验与走访调研相结合等方式,以群众身份体验社保医保经办流程。组织全省社保经办机构领导干部“走流程”94人次,查摆发现并解决了群众急难忧盼问题152个。

(16)海南被列入全国社保业务电子档案管理应用先行先试省份

和省档案局在全国率先联合出台《海南省社会保险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业务档案单套制管理,60%以上的业务不再留存纸质档案。建立了全国首个社保医保业务融合的省级电子档案馆,业务办理中形成的电子材料在线实时归档,纵向实现全省档案集中存储,横向实现与省档案馆共享数据,成为全国第一个将社保电子档案与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共建共认共用的省份。

(1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惠及更多基层群众

为全省19.68万名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保费。完成77.46万名城乡老人基础养老金调整提标,月增加养老金发放额467.28万元,月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194元,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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