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登记和招聘登记办理流程
就业登记:
一、就业登记对象:
1、被用人单位招用并确定劳动关系的人员;
2、从事个体(私营)经营人员;
3、实现灵活就业的人员;
4、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人员。
二、申请材料:
1、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组织代码、法人证明等;
2、职工录用花名册或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花名册;
3、《就业失业登记证》(首次登记的除外);
4、劳动合同书或聘用合同书;
5、身份证复印件;
6、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两张;
7、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受理:
1、按要求如实填写《就业人员登记表》,
2、提交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印章)就业指导股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办理用人备案后发证。
招聘登记:
一、申请材料:
1、用人单位必须携带工商执照复印件一份;
2、用人单位必须携带该单位简介及招聘内容;
3、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招聘计划表》;
4、求职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求职人员应如实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
二、办理:
1、经工作人员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对材料不齐全的,并说明情况补齐材料后才受理。
2、办理招聘登记备案,告知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招聘会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