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档案托管和报到办理流程
一、申请材料
(一)毕业生报到手续申请材料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1、毕业证原件;
2、报到证原件;
3、户口迁移证原件或户口本原件;
4、劳动合同;
5、就业单位接收意见。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1、毕业证原件;
2、报到证原件;
3、户口迁移证原件或户口本;
(二)毕业生档案迁转手续申请材料
1、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调档证明(函);
2、档案本人的身份证(或工作证)原件;
3、如须代理人代领档案的,须提供档案本人的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
(三)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申请材料
1、代理服务的对象是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落实就业单位的、继续升学深化造的(国内)、出国留学的、参加义务兵服役的、自主创业的、其他有正当理由尚未办理就业手续的;
2、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如同意调动函、派遣证、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自动离职、除名的有关文件等)或填写《流动人员登记表》,交原单位签署意见(盖章);
(四)人事档案托管申请材料
1、属于单位委托代理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委托人事代理申请书。
2、属个人代理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有效证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或毕业生报到证等材料。
二、办理:
经办人员对提交申请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不齐全的材料不受理并说明原因。
三、办结期限
手续齐全,立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