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和我省大力鼓励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截至2021年底,我省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354户,参加职工45543人,积累基金28.6亿元,初步显现了补充养老的作用。
企业建立企业年金,有利于完善职工薪酬体系,展现企业良好文化和增加人才吸引力、稳定职工队伍。职工参加企业年金,退休时可在领取基本金的同时,再领一份补充养老金,进一步提高退休后的收入和生活质量。建立企业年金可按规定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单位缴纳企业年金可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个人缴纳企业年金可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近年来,我省正在国家有关部委的指导下,探索建立更加快速便捷的企业年金加入机制,以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进一步发挥企业年金的补充养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