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至27日,我们通过厅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海南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期间收到2点建议:一是放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开立资格限制,即海南省内所有商业银行机构均有资格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二是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银行放开区域限制。
经研究:我们采纳建议一,目前我省推行的以银行保函方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已不限定银行,即海南省辖区内注册金融机构均可办理以保函方式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下步我厅将研究开放商业银行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具体办法;未采纳建议二,原因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六条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