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琼人社发〔2021〕101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经办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1〕103号)精神,经初审,省本级有119家用人单位提交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30%,中小微以下企业以及扩围实施参保单位的返还比例为60%。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就业指导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1年8月24日—8月30日
联系电话:0898-65367692 65344257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