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达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文件要求,从2020年3月18日起至6月底前,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实施期间新缴存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要尽快返还,海南达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承建以下项目(详见附表)现向我局申请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经核查,以上企业属于在政策实施期间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我局依据相关规定,拟同意退还该企业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凡在该工地工作过的民工若有异议,请于2020年5月16日前到我单位举报或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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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