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0月29日向我大队申请减免其施工管理的临高县人民医院内科住院楼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缴金额的70%,根据《海南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 相关规定,若该施工企业自2016年9月28日以来未拖欠农民工工资,我大队应依法减免该施工企业应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0%的金额。现我大队调查该施工企业自2016年9月28日以来在全县范围内是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有被该施工企业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请于2019年11月8日前到我大队举报或投诉。
地址:临高县怡澜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蔡亲峥 电话:28273820
临高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