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个体工商户实际运营奖励补贴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个体工商户实际运营奖励补贴:对首次从事个体经营、处于正常运营状态并进行就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每户发放300元一次性奖励补贴;对吸纳3人以上(含本人)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每户发放1000元一次性奖励补贴。
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若处于正常运行状态,且个体经营者本人及被吸纳人员已办理就业登记,可申请实际运营奖励补贴,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体工商户实际运营奖励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个体工商户实际运营奖励补贴吸纳人员花名册(附件2)(如有吸纳人员提供);
3.个体工商户正常运营相关佐证材料(经营流水或经营发票或纳税证明等,由市县经办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至少1个月工资流水单据(如有吸纳人员提供)。
如有疑义,请致电临高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98-28278182。
附件(扫码下载附件):
附件1.个体工商户实际运营奖励补贴申请表

附件2.个体工商户实际运营奖励补贴吸纳人员花名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