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申批
办事指南
一、申报主体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动,由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发函申请,报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二、申报程序
(一)县内调动:
1.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向人社局申请办理;
2.县人社局受理,过局务会;
3.县人社局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4.办理调动手续。
(二)县外调入:
1.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向人社局申请办理;
2.县人社局受理,发商调;
3.收取复函、组织考察;
4.过局务会,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4.办理调动手续。
(三)调出我县:
1.商调;
2.复函;
3.配合考察;
4.办理调动手续;
5.县委编办核减编制。
三、申报材料
(一)调动请示
(二)空岗情况说明;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审批表》;
(四)调动人员公示材料;
(五)调动人员考察材料、廉政情况说明;
(六)调入单位主管部门党组会议记录或纪要;
(七)《临高县事业单位拟调动人员基本情况呈报表》。
四、办理期限
审批办结期限:10个工作日内(此办理期限为人社受理至报县政府时间)。
五、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申办方式
现场申报,地址: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28260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