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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体合同审查

来源:临高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时间:2024-07-15 作者: 浏览量:

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体合同审查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 《集体合同规定》

4. 《海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二、受理条件

企业与职工一方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以及女职工、残疾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事项订立的集体合同的审查。

三、申请材料

1.集体合同协议文本;双方首席代表、协商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职工一方代表、劳动合同书;协商情况及集体合同条款征求职工意见的记录;

3.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

4.集体劳动合同条款说明;

5.关于企业的所属性质、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和职工人数的说明。

四、办理期限

12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五、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线上申请→县人社局劳动关系监察室接收→县人社局劳动关系监察室业务人员审查→对申请集体合同审查有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告知→本单位在收到通知后需两个工作内补充审查材料→完成审查

六、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地址: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劳动关系监察室(市政大道怡澜路2号)

2.在线上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办理:网址: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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