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集体合同审查
一、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 《集体合同规定》
4. 《海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
二、受理条件
企业与职工一方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以及女职工、残疾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等事项订立的集体合同的审查。
三、申请材料
1.集体合同协议文本;双方首席代表、协商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2.职工一方代表、劳动合同书;协商情况及集体合同条款征求职工意见的记录;
3.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
4.集体劳动合同条款说明;
5.关于企业的所属性质、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和职工人数的说明。
四、办理期限
12个工作日内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服务
五、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线上申请→县人社局劳动关系监察室接收→县人社局劳动关系监察室业务人员审查→对申请集体合同审查有问题的用人单位进行告知→本单位在收到通知后需两个工作内补充审查材料→完成审查
六、办理方式
1.线下办理地址: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劳动关系监察室(市政大道怡澜路2号)
2.在线上政务服务网进行申请办理:网址:https://wssp.hainan.gov.cn/hnwt/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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