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省民政厅的有关要求,我厅对121家省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递交的年检材料进行了初审,初审结果于11月30日至12月6日在我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现将上述省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初审结果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省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2021年度检查初审结果表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