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特困行业企业恢复发展、渡过难关,2022年5月9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五类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3个月,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今年的缓缴政策更具有针对性,将一定程度上减轻困难企业资金压力,同时确保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在助企纾困、稳岗就业方面起到关键作用。此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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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链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开展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 琼人社发〔202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