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参保企业、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根据《海南省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实施方案》和《海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为高质量培训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人员,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发展,现就做好 2022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包保责任人培训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和条件要求
申报主体为化工园区(集中区)、行业协会和企业等社会组织。提供工伤预防服务的机构应具备《海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条件。
二、申报培训要素
(一)培训对象: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主要负责人(60人)、技术负责人(68人)、操作负责人(81人)。
(二)培训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点):
1.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培训要点(不少于 8学时)
(1)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
(2)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
(3)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管理。
2.重大危险源技术负责人培训要点(不少于 12学时)
(1)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
(2)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
(3)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技术。
(4)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管理。
3.重大危险源操作负责人培训要点(不少于 12学时)
(1)重大危险源基础知识。
(2)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管理。
(3)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管理。
(三)培训要求:重大危险源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轮训内容模块和课程设置,按培训要点设置线下培训课程。
三、申报事项
(一)申报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2年 4月 15日前。
2.方式:制作电子版材料直接发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229975463@qq.com。)
(二)申报材料
1.海南省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1)。
2.《海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工伤预防项目申报书所需的佐证材料(营业执照、专业人员资格证书等)。
3.申报承诺书(见附件 2)。
申报机构可自行制作 PPT等演示材料,以备会审使用。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材料文本签字盖章部分务必清晰完整,扫描成 PDF版本提交,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二)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的,按规定支付费用。
材料受理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行政审批办公室,65203021;申报事宜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工伤和失业保险处,65380537。
4.海南省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的实施方案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