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立足民生部门职责定位,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同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揪心事结合起来,研究实施5项民生工程,列入省委“我为群众办实事”清单目录,并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落实,全面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让人民群众得到了真真切切的实惠。
实施“定心”工程,搭建“智慧就业”系统。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富之源、稳定之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针对就业工作联动响应机制相对落后,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数据管理效率低、误差大、耗时费力的问题,搭建了海南省“智慧就业”全口径动态信息监测系统,实现省、市、县(区)、乡镇四级全域就业监测,形成就业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联防联控”“汇总编报”四项机制,为解决群众就业问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每年可节省人工统计经费4000万元以上。该系统获得第三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城市创业精品展示项目”奖。
实施“舒心”工程,实现劳动能力鉴定全省通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针对伤病残劳动者特殊群体工作、居住地与参保地不一致,需要异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行动不便、往返奔波的堵点问题,及时修订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在全国率先实现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全省通办和鉴定结论全省互认通用,鉴定项目全部免费,并深入推进便民化服务,进一步精减材料、优化流程。目前,全省已有20名伤病残劳动者开展异地鉴定服务,受到办事群众一致好评。该事项入选我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十大典型案例。
实施“贴心”工程,拓宽社会保障卡应用功能。我省率先在全国立法推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服务管理新模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持续组织拓展社会保障卡在智慧城市服务、社会便民服务等民生领域的功能应用,实现了人社业务“一卡通办”、交通出行“一卡通行”、酒店住宿“一卡通住”、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旅文领域“一卡通游”、就医服务“一卡通结”、住房公积金“一卡通提”、单位工资“一卡通领”和岛内免税商品“一卡通取”等9大功能。
实施“暖心”工程,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依法保障劳动者特别是低收入劳动者报酬权益的重要手段。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准确把握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定位,统筹处理维护劳动者报酬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的关系,将最低工资标准由1670元、1570元、1520元调整到1830元、1730元、1680元,分别适用于一类、二类、三类地区,为保障低收入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政策依据,促进了社会公平。
实施“安心”工程,推动仲裁法律文书公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劳动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建立了省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既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动“阳光仲裁”落到实处,又借助实际案例,有效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目前已公开发布2021年以来生效法律文书4件,为市县开展此项工作提供了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