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拟购买“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宣传片拍摄项目服务,欢迎各承接主体参与。
一、购买服务项目的名称、用途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宣传片拍
摄项目 。
(二)用途:政务宣传。
(三)要求:紧密结合我厅“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创作脚本并进行拍摄,时长为3—5分钟,mp4格式,画面质量1080p,有字幕,制作片头片尾,无任何水印标识,不加入任何商业广告。主题鲜明,能够生动体现人社工作的民生温度。
二、承接主体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制度;
(三)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与提供服务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四)具有同类服务经验,从事过同类服务;
(五)前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违法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接主体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六)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并加盖公章);
(七)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本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网站上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材料提交
(一)简要拍摄方案(自主制定);
(二)报价单(报价单应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报价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三)承接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12时00分至2021 年10月19日12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人社厅318室。
五、确定承接主体方法:各部门综合评价
备注:报价单要求密封并加盖公章,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单一律不接收。已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联系人:李京赟
电 话:65200868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0月14日